第104章 消遣


“好的胜哥,还有件事,我想跟你说。”章曼莉忽然凑近程胜的耳边,声音压得极低,嗫嚅着说了几句悄悄话,气息拂过程胜的耳廓。

程胜听完,语气瞬间冷了下来,周身的气压都低了几分:“我最讨厌女人对我撒谎,你要是敢骗我,我会直接把你丢进海里喂鱼。”

听到这话,章曼莉的娇躯不受控制地一阵颤抖,她原本以为程胜是个好说话的人,却没想到对方翻脸比翻书还快,前一秒还温和,后一秒就满是杀气。

“我说的都是真的!你亲自试试就知道了!”章曼莉急忙辩解,语气里带着几分委屈和急切,眼眶都红了。

三个多钟头后,程胜点了一根事后烟,烟圈在霉味的空气里散开,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,再加上那抹特殊的红色梅花印记,他确定章曼莉确实是个雏儿。

不过和对待阮梅时的怜惜不同,他对章曼莉可没那么多怜香惜玉的心思。

此时的章曼莉早已瘫倒在床上,沉沉睡了过去,脸上还带着几分疲惫的红晕,睫毛上沾着点泪珠。

程胜叼着烟起身,去浴室冲了个凉水澡,冷水激得他打了个哆嗦,才折返回来,躺到床上休息。

时间一晃就到了六天后,程胜始终没等来丁蟹出狱的消息,他彻底失去了耐心,当即给周朝先打了个电话,拜托对方派人盯着丁蟹,只要丁蟹出狱,就直接一枪爆掉他的脑袋,顺便把照片寄回港岛。

交代完这件事,程胜就带着一众小弟登上了返回港岛的飞机,在当天的傍晚,顺利抵达了港岛。

刚下飞机,程胜就直奔东星的私人医院,在重症监护室里,见到了依旧处于昏迷状态的靓坤,心电监护仪的滴滴声在安静的病房里格外刺耳。

“老刘,靓坤现在的情况怎么样?这期间有没有醒过来过?”程胜看向主治医生刘文耀,沉声问道。

在宝岛的这几天,他已经问过两次靓坤的情况,得到的回复都是子弹顺利取出,只有轻微感染,性命算是保住了,可什么时候能醒过来,谁也说不准,也许一周,也许半个月。

现在距离靓坤受伤已经过去了一周,按道理说,也差不多该醒了。

“老板,我看靓坤应该是受了重大打击,这几天他睡着的时候,已经偷偷流了五次眼泪了,估计是在做什么噩梦,不愿意醒过来。”刘文耀说着,伸手指向病床上的靓坤,语气凝重地补充,“你看,他现在又在流泪了。”

程胜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,果然看到靓坤的两侧眼角,正溢出豆大的泪珠,顺着脸颊往下滑落,浸湿了枕巾。

他脸上露出一丝疑惑,这到底是什么情况?

恐怕也就只有靓坤的老母亲出事了,他才会在睡梦中哭得这么伤心。

难道靓坤在遭遇暗杀的过程中,还发生了什么别的变故?

“那天靓坤去维多利亚港的酒店,说不定是去和女人开房了。”程胜心里忽然冒出这么个念头,他转身走出病房,对着守在走廊里的托尼问道,“靓坤出事的时候,身边都有什么人?”

“这个我还不清楚。”托尼挠了挠后脑勺,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,他的皮鞋上还沾着点街边的泥点。

看到程胜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,托尼连忙脚底抹油,一边往外跑一边喊:“胜哥你别急,我现在就去查,保证很快给你消息!”

他心里清楚,自己办事确实不够注重细节,要是能细心点,提前把消息打听清楚,不等大佬开口问,就主动把信息汇报上去,肯定能得到夸奖。

而程胜要是高兴了,向来喜欢给小弟们封红包,可不像别的大佬那么吝啬,一句夸奖,往往就意味着一笔不菲的港币。

二十分钟后,托尼拿着一张报纸,气喘吁吁地跑回医院走廊,报纸都被揉得变了形,他将报纸递到程胜面前:“胜哥,我查到了,朗廷酒店那起枪击案里的女死者,我认识,她是砵兰街的头牌,艺名叫伊娃。”

程胜接过报纸,一眼就看到了头版头条的标题:维多利亚港突发特大枪击案!现场死伤人数高达21人!

标题旁边还配了一张现场照片,照片里的女人脑门中枪,眼部位置被打了马赛克,可依旧能看出几分姿色。

看到这里,程胜皱了皱眉,追问道:“你确定这人就是伊娃?”

“我肯定没认错!”托尼急忙解释,“伊娃的真名叫宋文娟,以前我还慕名去砵兰街见过她,她长得确实漂亮,不过那时候我想请她出台,却被十三妹拦下了,碍于十三妹是洪兴的揸Fit人,我也没敢硬来。”

说到这里,托尼又指着照片里的女人,补充道:“胜哥你看,她颧骨那里有一颗痣,那是她为了赶时髦,自己特意画上去的,错不了!”

程胜闻言仔细看去,果然在马赛克的下端,看到了一颗小小的泪痣。

“难道是靓坤对伊娃动了真感情,所以才会在睡梦中流泪?”程胜低声自语,又忍不住嗤笑一声,“没想到这颠公也有为情所伤的时候。”

他将报纸随手丢进旁边的垃圾桶,对着托尼吩咐道:“在靓坤醒过来之前,你带人守在这里,绝对不能让他出任何意外。”

“我明白,胜哥你放心!”托尼连忙应下。

“这段时间你也辛苦了,回头去财务那里领一百万的红包。”程胜拍了拍他的肩膀,他心里清楚,虽然自己有赤子之心的技能,手下的小弟都是百分百忠诚,绝不会背叛,可带小弟做事,本质上就是带着他们发家致富。

总不能自己开豪车住豪宅,小弟们却还骑着自行车住瓦房,那样的话,愿意跟着他混的小弟只会越来越少,队伍也没法壮大,收人才和赚钱一样,都是永远不能停下的事。

“多谢胜哥!我一定拼死保护好靓坤!”托尼脸上瞬间洋溢起喜悦,虽然在医院守着很枯燥,但只要有钱拿,一切都值得,他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。

程胜出了医院,坐上黑色宾利,给银凤打了个电话。

“你和十三妹不是一直不对付吗,有没有兴趣找个机会揍她一顿?”

洪兴十三妹掌管的旺角砵兰街,是港岛赫赫有名的红灯区,下到十八岁的毛头小子,上到六十岁的退休阿公,只要兜里有几个闲钱,都会慕名去那里消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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