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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风哥,我王二的命是你的!


秦风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
他能感觉到,身后那些村民的目光,像芒刺一样扎在背上。

但这一次,那些目光里不再有鄙夷和嘲弄。

他甚至能听到远处传来压抑的、带着惊恐的议论声。

“天呐,他真的敢动刀子……”

“马三那家伙,平时那么横,今天尿都吓出来了……”

“还有李寡妇,脸都丢尽了……”

秦风的嘴角,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。

这就是他要的效果。

在这乱世,在这人命如草的村庄,善良和退让换不来尊重,只能换来变本加厉的欺压。

你想让人怕你,最好的办法,就是亮出你的獠牙。

一次,就够了。

他路过几户人家的门口,那些原本坐在门槛上闲聊的妇人,一看到他,就像见了鬼一样,立刻闭上了嘴,抱着孩子匆匆躲进了屋里,还把门板给插上了。

秦风毫不在意。

敬畏,总比轻视要好。

肩上两只兔子沉甸甸的,还在往下滴着血,在干涸的黄土路上留下一个个暗红色的斑点。

腰间的柴刀,似乎还残留着马三脖颈上皮肤的温度。

这些,都是他新身份的勋章。

就在他即将拐进自家所在的那条小巷时,眼角的余光,瞥到了巷口一个破败的草棚。

那是村里以前用来堆放杂物的棚子,早就废弃了。

此刻,棚子里,一堆散发着霉味的干草上,躺着一个蜷缩的人影。

那人影瘦得像一根柴火,穿着破烂不堪的衣衫,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,如果不是胸口还有一丝微弱的起伏,秦风会以为那是一具尸体。

秦风的脚步顿了顿。

他认出了那个人。

王二。

原身那群酒肉朋友中的一个。

秦风的脑海里,迅速浮现出关于这个人的记忆。

王二和赵虎、马三他们不一样。

他家里也是穷得叮当响,父母早亡,一个人过活。

他之所以跟着原身混,纯粹就是为了能蹭口吃的,喝口剩酒。

他为人老实,甚至有些木讷,从来不参与赵虎他们那些偷鸡摸狗、挑拨是非的勾当。

每次原身偷了家里的东西出去挥霍,赵虎他们都是起哄叫好,一个劲地怂恿,只有王二,会默默地跟在后面,偶尔还会劝上一两句,虽然没什么用。

秦风记得有一次,原身喝醉了酒,跟人打架,被打得头破血流,赵虎和马三他们早就脚底抹油溜了,是王二这个傻大个,硬是把他从村外背了回来。

想到这里,秦风的目光柔和了些许。

他走到草棚前。

一股混合着汗臭、霉味和濒死气息的味道,扑面而来。

王二似乎是听到了脚步声,艰难地睁开了眼。

他的眼窝深陷,嘴唇干裂得像是龟裂的土地,看到是秦风,他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睛里,闪过一丝微弱的光。

他想张口说话,却只能发出嘶哑的、不成调的气音。

“风……风哥……”

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。

自从秦风不再跟他们混在一起,赵虎他们那群人,自然也不会再带着他这个累赘。

没有了原身这个“饭票”,以王二的老实性子,根本抢不到吃的,只能在这里活活等死。

秦风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

他想起了前世看到的一句话。

仗义多是屠狗辈,负心多是读书人。

赵虎、马三那种满嘴仁义道德的,是小人。

而王二这种沉默寡言,甚至有点傻的,关键时候,反而可能靠得住。

自己要想在这乱世立足,光靠自己一个人,是远远不够的。

他需要班底。

需要忠心耿耿,能为他卖命的人。

而收服人心,最廉价,也最有效的方式,莫过于雪中送炭。

尤其是在这种人命不如狗的年头,一口吃的,就等于一条命。

秦风心里有了计较。

他没有多余的废话,也没有表露任何情绪。

他只是默默地,将肩上绑着两只兔子的绳子解开,取下其中一只。

然后,在王二惊愕、不解的目光中,他随手一扔。

噗。

那只至少有五六斤重,还在流着血的肥兔子,在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,重重地落在了王二面前的干草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

王二的身体,猛地一震。

他那双几乎快要失去焦距的眼睛,死死地盯着眼前这只兔子。

他以为自己是饿得太久,出现幻觉了。

他伸出颤抖得如同筛糠的手,小心翼翼地,碰了一下兔子的皮毛。

温热的。

带着血的腥气。

是真的!

这不是幻觉!

一股巨大的、难以言喻的狂喜,如同山洪暴发,瞬间冲垮了他所有的防线。

他猛地抬起头,看向草棚外的秦风。

秦风已经转过身,将剩下的那只兔子重新甩到肩上,准备离开。

“风……风哥!”

王二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,嘶哑地喊了一声。

秦风的脚步停住了,但没有回头。

王二看着秦风那并不高大,却在此刻显得无比伟岸的背影,眼泪“唰”地一下就流了出来。

他明白了。

这只兔子,是秦风给他的。

是给他活命的。

在这个人人都只顾着自己,为了一口水、一把米就能打得头破血流的世道里。

秦风,这个他以为早就变了的“风哥”,竟然会把如此贵重的猎物,分给他这个快要饿死的废物。

这份恩情,比天还大!

王二挣扎着,用尽了全身最后一丝力气,从干草堆上爬了起来。

他拖着几乎已经麻木的双腿,踉踉跄跄地跪倒在草棚的泥地上。

然后,对着秦风的背影,重重地,磕了下去。

砰!

他干瘦的额头,与坚硬的地面,发出沉闷的撞击声。

砰!

第二下。

砰!

第三下。

三个响头,磕得又重又实,他的额头瞬间就见了血,可他仿佛感觉不到疼痛。

他抬起头,那张满是污垢和血迹的脸上,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。

他用尽毕生的力气,嘶吼出声。

那声音,已经完全变了调,沙哑,破败,却又带着一股九死无悔的决绝。

“风哥!”

“从今往后,我王二的命,就是你的!”

“你让我往东,我绝不往西!”

“你让我杀人,我绝不皱一下眉头!”

“若违此誓,天打雷劈,不得好死!”

秦风静静地听着。

他没有回头。

他只是在王二发完誓后,随意地,朝后摆了摆手。

然后,迈开步子,消失在了巷子的尽头。

草棚里,王二看着秦风消失的背影,许久,才缓缓地,将那只救命的兔子,死死地抱在了怀里。

他知道,从这一刻起,他不再是那个任人欺凌、朝不保夕的王二了。

他有了主心骨。

他有了,活下去的意义。

……

秦风提着剩下的那只兔子,走到了自家院门口。

院门虚掩着,里面隐隐传来家人压低了声音的交谈声。

“……你说,阿风他真的能挣到三十两银子吗?”是母亲担忧的声音。

“我……我不知道……”父亲的声音里,带着几分不确定,和一丝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期盼,“但这小子,是真的变了……我信他。”

“哥他……他刚才在村口,把马三给打了,还把刀架在他脖子上……李寡妇都被他骂跑了……”

是秦香的声音,她的语气很复杂,有震惊,有害怕,但却没有了之前的厌恶。

秦风在门外听着,心中一片平静。

他知道,今天发生在村口的事,早就传回来了。

他推开院门,走了进去。

吱呀一声,院子里交谈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
三双眼睛,齐刷刷地看了过来。

当他们看到秦风,和他手里提着的那只还在滴血的肥兔子时,三人的脸上,都露出了如出一辙的震惊表情。

秦风将兔子随手往地上一扔,拍了拍手上的灰,对着目瞪口呆的家人,露出了一个轻松的笑容。

“爹,娘,阿香。”

“今晚,咱们加餐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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