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风哥,我王二的命是你的!
秦风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他能感觉到,身后那些村民的目光,像芒刺一样扎在背上。
但这一次,那些目光里不再有鄙夷和嘲弄。
他甚至能听到远处传来压抑的、带着惊恐的议论声。
“天呐,他真的敢动刀子……”
“马三那家伙,平时那么横,今天尿都吓出来了……”
“还有李寡妇,脸都丢尽了……”
秦风的嘴角,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。
这就是他要的效果。
在这乱世,在这人命如草的村庄,善良和退让换不来尊重,只能换来变本加厉的欺压。
你想让人怕你,最好的办法,就是亮出你的獠牙。
一次,就够了。
他路过几户人家的门口,那些原本坐在门槛上闲聊的妇人,一看到他,就像见了鬼一样,立刻闭上了嘴,抱着孩子匆匆躲进了屋里,还把门板给插上了。
秦风毫不在意。
敬畏,总比轻视要好。
肩上两只兔子沉甸甸的,还在往下滴着血,在干涸的黄土路上留下一个个暗红色的斑点。
腰间的柴刀,似乎还残留着马三脖颈上皮肤的温度。
这些,都是他新身份的勋章。
就在他即将拐进自家所在的那条小巷时,眼角的余光,瞥到了巷口一个破败的草棚。
那是村里以前用来堆放杂物的棚子,早就废弃了。
此刻,棚子里,一堆散发着霉味的干草上,躺着一个蜷缩的人影。
那人影瘦得像一根柴火,穿着破烂不堪的衣衫,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,如果不是胸口还有一丝微弱的起伏,秦风会以为那是一具尸体。
秦风的脚步顿了顿。
他认出了那个人。
王二。
原身那群酒肉朋友中的一个。
秦风的脑海里,迅速浮现出关于这个人的记忆。
王二和赵虎、马三他们不一样。
他家里也是穷得叮当响,父母早亡,一个人过活。
他之所以跟着原身混,纯粹就是为了能蹭口吃的,喝口剩酒。
他为人老实,甚至有些木讷,从来不参与赵虎他们那些偷鸡摸狗、挑拨是非的勾当。
每次原身偷了家里的东西出去挥霍,赵虎他们都是起哄叫好,一个劲地怂恿,只有王二,会默默地跟在后面,偶尔还会劝上一两句,虽然没什么用。
秦风记得有一次,原身喝醉了酒,跟人打架,被打得头破血流,赵虎和马三他们早就脚底抹油溜了,是王二这个傻大个,硬是把他从村外背了回来。
想到这里,秦风的目光柔和了些许。
他走到草棚前。
一股混合着汗臭、霉味和濒死气息的味道,扑面而来。
王二似乎是听到了脚步声,艰难地睁开了眼。
他的眼窝深陷,嘴唇干裂得像是龟裂的土地,看到是秦风,他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睛里,闪过一丝微弱的光。
他想张口说话,却只能发出嘶哑的、不成调的气音。
“风……风哥……”
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。
自从秦风不再跟他们混在一起,赵虎他们那群人,自然也不会再带着他这个累赘。
没有了原身这个“饭票”,以王二的老实性子,根本抢不到吃的,只能在这里活活等死。
秦风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
他想起了前世看到的一句话。
仗义多是屠狗辈,负心多是读书人。
赵虎、马三那种满嘴仁义道德的,是小人。
而王二这种沉默寡言,甚至有点傻的,关键时候,反而可能靠得住。
自己要想在这乱世立足,光靠自己一个人,是远远不够的。
他需要班底。
需要忠心耿耿,能为他卖命的人。
而收服人心,最廉价,也最有效的方式,莫过于雪中送炭。
尤其是在这种人命不如狗的年头,一口吃的,就等于一条命。
秦风心里有了计较。
他没有多余的废话,也没有表露任何情绪。
他只是默默地,将肩上绑着两只兔子的绳子解开,取下其中一只。
然后,在王二惊愕、不解的目光中,他随手一扔。
噗。
那只至少有五六斤重,还在流着血的肥兔子,在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,重重地落在了王二面前的干草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
王二的身体,猛地一震。
他那双几乎快要失去焦距的眼睛,死死地盯着眼前这只兔子。
他以为自己是饿得太久,出现幻觉了。
他伸出颤抖得如同筛糠的手,小心翼翼地,碰了一下兔子的皮毛。
温热的。
带着血的腥气。
是真的!
这不是幻觉!
一股巨大的、难以言喻的狂喜,如同山洪暴发,瞬间冲垮了他所有的防线。
他猛地抬起头,看向草棚外的秦风。
秦风已经转过身,将剩下的那只兔子重新甩到肩上,准备离开。
“风……风哥!”
王二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,嘶哑地喊了一声。
秦风的脚步停住了,但没有回头。
王二看着秦风那并不高大,却在此刻显得无比伟岸的背影,眼泪“唰”地一下就流了出来。
他明白了。
这只兔子,是秦风给他的。
是给他活命的。
在这个人人都只顾着自己,为了一口水、一把米就能打得头破血流的世道里。
秦风,这个他以为早就变了的“风哥”,竟然会把如此贵重的猎物,分给他这个快要饿死的废物。
这份恩情,比天还大!
王二挣扎着,用尽了全身最后一丝力气,从干草堆上爬了起来。
他拖着几乎已经麻木的双腿,踉踉跄跄地跪倒在草棚的泥地上。
然后,对着秦风的背影,重重地,磕了下去。
砰!
他干瘦的额头,与坚硬的地面,发出沉闷的撞击声。
砰!
第二下。
砰!
第三下。
三个响头,磕得又重又实,他的额头瞬间就见了血,可他仿佛感觉不到疼痛。
他抬起头,那张满是污垢和血迹的脸上,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。
他用尽毕生的力气,嘶吼出声。
那声音,已经完全变了调,沙哑,破败,却又带着一股九死无悔的决绝。
“风哥!”
“从今往后,我王二的命,就是你的!”
“你让我往东,我绝不往西!”
“你让我杀人,我绝不皱一下眉头!”
“若违此誓,天打雷劈,不得好死!”
秦风静静地听着。
他没有回头。
他只是在王二发完誓后,随意地,朝后摆了摆手。
然后,迈开步子,消失在了巷子的尽头。
草棚里,王二看着秦风消失的背影,许久,才缓缓地,将那只救命的兔子,死死地抱在了怀里。
他知道,从这一刻起,他不再是那个任人欺凌、朝不保夕的王二了。
他有了主心骨。
他有了,活下去的意义。
……
秦风提着剩下的那只兔子,走到了自家院门口。
院门虚掩着,里面隐隐传来家人压低了声音的交谈声。
“……你说,阿风他真的能挣到三十两银子吗?”是母亲担忧的声音。
“我……我不知道……”父亲的声音里,带着几分不确定,和一丝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期盼,“但这小子,是真的变了……我信他。”
“哥他……他刚才在村口,把马三给打了,还把刀架在他脖子上……李寡妇都被他骂跑了……”
是秦香的声音,她的语气很复杂,有震惊,有害怕,但却没有了之前的厌恶。
秦风在门外听着,心中一片平静。
他知道,今天发生在村口的事,早就传回来了。
他推开院门,走了进去。
吱呀一声,院子里交谈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三双眼睛,齐刷刷地看了过来。
当他们看到秦风,和他手里提着的那只还在滴血的肥兔子时,三人的脸上,都露出了如出一辙的震惊表情。
秦风将兔子随手往地上一扔,拍了拍手上的灰,对着目瞪口呆的家人,露出了一个轻松的笑容。
“爹,娘,阿香。”
“今晚,咱们加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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