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6章 天象回归
187号渔棚背后,是一片半废的旧码头。
海风从外海吹来,把铁皮敲得叮当响,老绳索在风里轻轻晃。
中央,一杆旗孤零零立着,旗面猎猎扬起。
——【西港执街 · 段洛在此】
贺三水叉着腰看了一会儿,嚷道:“段哥,你升官了,这旗是不是……该换了?”
段洛懒得抬眼,这杆旗,每天能给他带来——两千 XP。
其他地方插旗都没奖励。
机制没搞懂前,他可不想乱动。
万一换了,连2000XP的固定工资没了呢?
他得哭死在码头上。
“不用换。”他说。
贺三水愣了两秒,然后嘴角慢慢咧开。
——果然没跟错人。
别人升职后恨不得全世界知道,换旗、立碑、敲钟、刷存在感。
只有段哥把那些虚的当空气。
官衔、排面、风声,到了他这儿,不值一串烤鱼。
贺三水拍了拍那杆被海风吹得打卷的旗,越看越觉得顺眼。
对,就该是这旗。
稳。
踏实。
一点都不飘。
“就这儿吧。”段洛拍了拍手,“海鲜烧烤派对,开席。”
话音刚落。
——唰。
西里尔已经举起走渊笔,在空中刷刷勾出一个光框。
虚光闪了两下。
“砰”的一声轻响,一台悬浮的海王科技“智能物资仓”直接现形。
西里尔手指飞点面板:
啤酒。
塑料椅。
折叠炉架。
果木炭。
调味盒。
还有一整列琳琅满目的海产预制串。
“刷——”
光影瀑布般倾泻而下,物资噼里啪啦地落满整个码头的空地。
——嘶啦。
啤酒拉环被掀起的声音,在空旷码头里格外清脆。
段洛仰头一灌。
冰凉顺喉落下,他“呼——”地吐出口气,把自己往塑料椅里一坐。
今天的天气好得反常。
光线干净,风向精准得像被调过参数。
他忽然想到什么——
夏碑。
夜鸢跟他说过,“夏碑”能影响气息,也能影响天气。
避水珠入碑,五行凑齐,阴阳调和、天象回归。
他眯着眼,看着霞色顺着云层铺开。
……难道真是“夏碑”在起作用?
以前的渔人码头是什么样?
永远是雾。
永远是潮。
天空像一块发霉的布。
连太阳是什么形状,都记不清。
渔港居民一年见不到几次“日落”,更别说这种金红色的天。
而如今。
夕阳像炉子一样把整片港面烤成了铜色。
金色顺着破船的锈边一路铺开。
滨岸的水面被照得像碎光撒满。
连空气里都飘着烤肉和海潮混合的温度。
段洛靠在塑料椅里,啤酒在手里凉得刚刚好。
那一瞬间,他有点恍惚。
仿佛自己。
不是插旗屠城的鬼鲛。
不是城统要清除的“死亡名单第一名”。
不是在下水道里狂奔求生的怪物。
而只是个普通的年轻人。
在海边。
喝酒。
吹风。
看着夕阳落进海里。
那一刻,他真的觉得自己又回到了“人间”。
这是他憧憬过无数次的日子。
他回头:“仓库里有没有话筒?”
西里尔懵:“……哈?”
“此时此景,我想高歌一曲。”
西里尔认命般地点了一个话筒出来。
段洛接过。
开口。
“苦涩的沙,吹痛脸庞的感觉……”
“年少的我,喜欢一个人在海边,卷起裤管,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……”
“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,有另一个世界……”
歌声在码头上飘开。
尼罗咬着生鱼排,獠牙咬得嘎嘣作响,像嚼碎石子。
贺三水蹲在炉前,翻串的架势像干了十年的街头老厨子。
只有西里尔停下动作。
托着下巴,整个人被那歌声牵住了,眼神一点点变得痴迷。
忽然。
一个软糯的、带着海风味的小声音从旁边怯怯钻进来:
“……是你吗?鬼鲛哥哥。”
段洛正唱到:“这点痛算什么——”
突然停住,像被人按了静音键。
他转头。
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抱着个做工粗得可以当“凶器”的布偶。
布偶戴着纸板鲛帽,眼睛是两个纽扣,嘴角歪着用白线绣出的獠牙。
那布偶的肚子上连着三根线。
女孩先拉第一根:布偶的小手抬起来,对天竖了个中指。
再拉第二根:布偶屁股一翘,撅得比风里的码头旗还嚣张。
第三根一扯:布偶“啪”地变成直立人形,纸做的银发向后一甩,露出一张英俊但歪歪扭扭的脸。
孩子抬头,看了一眼布偶,又看了一眼段洛。
再看布偶,再看段洛。
最后她眼睛像被夕阳点了火一样亮了起来:
“果然是你!鬼鲛哥哥!”
她抱着布偶向前跑了两步,小腿上的义肢轻轻一声“叮”,像碰在铁桶上。
段洛手里的啤酒罐停在半空。
小女孩把布偶举得更高,用力塞到段洛面前,语气又紧张又期待:“我每天……都会来这里看旗。”
“因为——”
她低头踢了踢地面,像在酝酿勇气:
“我想看看……布偶里的‘鬼鲛哥哥’是不是真的存在。”
“我想看看真人……”
“你能变身给我看吗?”
段洛的手指顿在啤酒罐上。
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,抱着一个能“竖中指+撅屁股+一键帅哥变形”的鬼鲛布偶,仰头对他说:“你能变身给我看吗?”
——这他妈谁顶得住???
段洛整个人像被海风当头劈了一下。
说实话,他不能轻易在小孩面前“表演”。
毕竟,鬼鲛本体走的可不是这玩偶的抽象蠢萌路线。
现实里的鬼鲛,獠牙张开、鳃裂外翻、金瞳冷得像灯管、皮膜从脊柱一直延到尾椎……
属于那种让成年人半夜做噩梦的“写实恐怖派”。
他脑子里一秒闪过多个惨案画面:孩子尖叫。哭喷。晕厥。以后看到鱼就 PTSD。
而且,《长安司执法公约》也有这方面的约束。
【3.1 具象恐怖级变异形态,禁止在非战斗现场释放。】
【3.2 不得以展示、娱乐、模仿等目的向未成年人呈现变异态。】
【3.12 如造成未成年精神冲击——视为一级过失。】
很简单一句话总结:不能吓小孩,吓了算你违法。
除非得到批准。
他是“特执”,理论上,他可以自己批自己。
但……不好吧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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