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章
“阿煜,怎么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,仗着你失忆就说你很喜欢她,你喜欢的人明明一直都是我啊……”
“早知道会让她误会,我就不让你对她好了。”
“你们——”云若溪红着眼眶,她想要再次为宋筝辩解,却只听景煜冷冷的声音。
“云姑娘,你要是还要为宋筝说话,那就请回吧,五日后我们的婚宴,你也不必来了。”
云若溪哼了一声:“不来就不来,以前不是看在宋筝的面子上,谁要理你?”
说完这话,她就愤怒而去了。
秦国公家的小公子也跟着起身,拱了拱拳:“侯爷,我也先走了。”
本来他就不想再和定国侯府的人来往。
要不是面子上过不去,他今天都不想来。
现在表妹都被赶走了,他更不可能逗留,急急忙忙就追着云若溪而去。
景煜也没了兴致。
好不容易聚一场,又因为宋筝而散场了。
在让好友们来参加婚宴之后,景煜就带着苏荷离开了。
这些天。
苏荷并没有住在侯府,她是住在客栈内代嫁。
毕竟,她是要从外面出嫁的。
只是看着面前这简陋的客栈,景煜的眉头微微皱起,问道。
“我不是帮你定了客栈吗?你现在怎么住在这种地方?”
“之前难民太多了,银子不够,我就将客栈退了,全买了米粮,可惜……”苏荷叹了一声,“宋筝不准我去施粥,那些米粮如今也用不出去了。”
景煜的脸色冷沉,他握着苏荷的手,问道:“你带我去看看你还剩下多少米粮。”
“米粮就放在了客栈里,阿煜,你知道的,宋筝在侯府生活了五年,我怕侯府有她的人,到时候她嫉妒心肠,给我的米粮下点毒什么的,会害死很多人的,可我又舍不得多花银子租库房,就放在了客栈。”
景煜一愣,皱起了眉头:“下毒?她应该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……”
“阿煜,你是男子,你是不了解女人的,”苏荷苦笑着道,“我也是女的,宋筝是什么样的人,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了,她只要为了害我,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的。”
“可我本意也不想和她争风吃醋,对我而言,帮扶难民,救治世人,才是我应该做的事。”
她的语气,带着大义。
一身都是正气。
真不同于其他的那些女子。
也让景煜的心都快融化了。
这就是他喜欢苏荷的缘由。
她不同于宋筝那样的贵女,她的心里,永远都只装着天下百姓。
如果当年苏荷不是先认识了他,爱上了他,光苏荷这性子,就是母仪天下都是可以的。
至于宋筝……
景煜冷笑一声。
“宋筝哪能和你相比?要是这些年她能干点实事,不是当一个只活在闺中的女子,我都能多看她一眼。”
“可娘他们都说了,那宋筝肩不能抗,手不能提的,还娇惯的要命,手破了点儿皮,她都能哭个好几天。”
苏荷惊讶的睁大了眼:“还有这事?”
“是娘说的,娘她一直都是慈悲心肠,脾气又软,从来不和人起纷争,我不在的这些年,她还不知道受了宋筝多少委屈。”
“而且,娘人那么好,将宋筝当成亲生女儿,但宋筝离开的这些天,都没有来看过她,亏她还总是念叨着宋筝。”
景煜冷冷的一笑。
所以,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宋筝。
他不会有耐心去哄这种脾气差,又娇气的姑娘。
“算了,不提她了,走吧,我们去看看你的粮仓。”
所谓的粮仓,其实就是客栈里苏荷住的房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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